【高新区经发局】转发省经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全省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各有关企业: 现将《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围绕重点行业大数据应用、数字化治理、数据管理和流通等领域方向(详见附件1)。申报主体包括从事或服务大数据采集、存储、加工、分析、应用、要素流通等相关业务的企业及企业联合体、科研院所。每个申报主体(联合体申报时为牵头单位)限申报1个项目,每个项目限申报1个方向,申报项目须为在建或已建项目,拥有自有知识产权,技术先进、模式创新、应用示范带动作用良好。 二、申报企业根据通知要求(附件4)于 7月31日前完成材料编制,同步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合肥高新区经发局企业服务处1321办公室,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申报企业汇总表(附件2)(PDF盖章电子版及Word编辑版、命名格式为“项目名-申报主体名称”)同步发送指定邮箱。 三、申报主体需于2023年8月15日前,登录“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系统”完成信息填报。纸质版材料内容应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 系统网址:https://www.bdcases.org.cn 申报系统维护人员:杨柳,电话:010-88686171;申报单位答疑群群号:495268723。 联系人:张扬 王浩东 联系电话:65869522 65310573 邮箱:2113161530@qq.com 阅读原文下载附件: 附件1:2023年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申报和实施方案.doc 附件2:2023年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汇总表.docx 附件3:2023年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申报书.docx 附件4: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大数据产业发展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材料请前往高新区经发局官网下载查看】 文章网址跳转链接:https://gxq.hefei.gov.cn/tzgg/18600915.html (信息来源:高新区经发局) |